华侨,港、澳、台同胞在沪去世后,丧事办理人凭医院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到死者居住地的公安警署(派出所)注销户口,办理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,死者如系台湾同胞还须进行"死亡公证",非正常死亡的须由公安、司法机关出具《死亡鉴定书》,然后携带上述证件和死者护照、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。
外国人在沪去世,丧事办理人凭医院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,委托人的委托书、护照及身份证明,非正常死亡的还须有公安、司法机关出具的《死亡鉴定书》,到郑州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《外国人死亡证明》,然后携带此证到殡仪馆办理有关殡葬手续并签定委托书,商定具体事宜。
如需棺葬或墓葬骨灰盒,进行墓地购买的,请拨打公墓咨询热线:13673362843
你也许喜欢看与《华侨,港澳同胞,去世,如何,办理,殡殓,手续,华侨,同胞,去》有关的文章